来源:中新社北京
在国企改革顶层设计方案与公众见面后,中国官方又发布首份配套文件,为国企“混改”制定“施工图”。
国务院24日下发《关于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在提出“混改”的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的同时,还从“分类”和“分层”这两个维度出发,对不同领域国企的混改空间给出具体设定。
中国国资委研究中心咨询部部长张春晓接受中新社记者采访时表示,该意见给人的总体印象有两个方面,第一个是稳妥不冒进,第二个是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操作性。
延续商业类、公益类这一“顶层设计”对国企的划分,此次意见对不同领域国企的混改作出了不同的安排。
如主业处于充分竞争行业和领域的商业类国企的混改要稳妥推进,积极引入其他国有资本或各类非国有资本实现股权多元化;主业处于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的商业类国企的混改要有效探索,但须保持国有资本控股地位。
具体到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意见也提出不同要求。如通信基础设施实行国有独资或控股,允许非国企通过特许经营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参与;重要水资源开发利用实行国有独资或绝对控股,允许非国有资本进入。
张春晓指出,意见几乎对国有资本涉足的所有领域都提出了相应的改革思路。对国家“需要控制”、“相对控制”和“不需要控制”等不同领域国企的改革进行了区分安排。可以看到,意见没有提出具体的时间表和设定统一的模式,因为通过横向与纵向的划分,未来各个领域的国企都将根据不同情况各自开展混改。
国资专家许保利注意到各领域混改安排形成的“光谱”。他表示,细分的安排基于实际情况。比如说,有些行业的混改需要比较慎重,究竟做到什么程度,还要看实际运行效果;而一些行业股权的“混合”已成为既成事实,比如说很多城市的供水都是外资在做,北京地铁四号线也有港资的参与。
不过在他看来,相比于分类的规划,此次对子公司和集团公司推进混改的分层安排更是国企改革突破性进展。
“以前我们谈混改主要适用于二级以下的子公司,但这一次混改上升到集团公司层面”,许保利介绍说,目前中国国企中的集团公司一般都是国有独资,其发展混合所有制的举措将让中国国有企业治理向前迈出一大步。
对于集团公司混改思路,他也认为应该区分不同情况。对于许多集团公司来说,混改的第一步应该是整体上市,通过股权的流转形成国有机构股、非国有股和公众股融合。
不过,目前一些集团公司只是一个行使出资人权利但没有内容的“空壳”。对于这一类国企,许保利建议直接把“壳”取消。这样集团公司旗下的上市公司就直接成为已进行过混改的一级公司,集团公司作为持股人的权利则应该交由相应的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来行使。
值得注意的是,虽然当天发布的意见为不同领域的国企混改设定了多样的方案,但民资参与混改的意愿依旧是方案是否成功的重要因素。
许保利强调,民资意愿的高低不是靠一个文件就能解决的,一个领域的混改究竟能做到什么程度,还取决于参与各方自身的愿望和实操中的具体磨合。